2015年2月27日 星期五

(傳統習俗之思辨)「求飯」儀式,為什麼要「求飯」?

 依照民間習俗說法:若亡者在凌晨(大清早前)就過世的,就比較體恤子孫,因有留下當天三餐飯菜給子孫,沒把子孫的飯菜吃光才離世;子孫不會沒飯吃,故不用「求飯」。

 但若亡者是在晚上過世的,因已把當天三餐都吃完了,未留下來給子孫,所以子孫必須「求飯」,以祈求亡者能留下一頓給子孫吃(也是意表子孫日後能衣食無慮)......。

 即然法師(或禮儀公司)有提到要辦理「求飯」這件事,家屬大都照做;也是希望能求個安心,希望長輩能留下一些飯食給晚輩吧?

 但我覺得這種傳統習俗不見得是對的,是「陋習」;應該弄清楚其意義,才決定是否應該去做才好。

 為什麼不需要去「求飯」?我個人認為:父母生下健康的我們就很值得感恩了,子孫有健康的身體,日後清貧或功祿,都是自己的責任。父母晚年吃自己平生所賺存的三餐,也是應該的。沒用到子孫奉養的錢,已對子孫豐厚有餘,怎能套用民俗觀念,認為:清早前去世比較體恤子孫(留下三餐給子孫)?傍晚後去世,就沒有體恤到子孫?........這真是有點奇怪的民俗想法......。

 我認為「求飯」豈不正向亡者表示:我們子孫們尚無「自食其力」之能力,尚須請亡者留下飯菜,讓我們子孫衣食無慮?此儀式豈不更讓亡者放心不下?

 我想,「求飯」儀式是沒有必要的。法師(或禮儀公司)講的不見得合乎倫常之理,我們當應思辨之。


 (不做求飯儀式來向親人表達:我們子孫都已能自食其力,請親人安息吧!豈不更好?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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